完善我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思考
续 岩,辛 兵,王维民,程伯基 (北京大学医学部,北京 100083)
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作为行业准入性考试,是评 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需的职业精神、 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。我国实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已7 年,取得了重大成绩,卫生队伍的状态有了很大 改善,但仍有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。为适应医学模式 的转变、保持与国际同步发展、适应我国医疗卫生保 健体制的改革,有必要对现行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 标准与考试设计进行相应的调整与改进,以顺应时代 的进步与国家卫生事业、卫生人力资源建设的需求。
1 国际现状
作为行业准入性考试,医师资格考试得到了世 界各国的普遍采用与认可,也是有关医师法律的内容 之一。英国、德国等欧洲国家实施医师资格考试已有 百年,美国实施已80 余年,日本和韩国二战后开始 实施。
以美国为例,其医师执照考试分为基础医学综 合考试、临床医学综合考试、临床能力综合考试三段, 考核重点分别为临床实践所需要的基础医学知识、在 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临床实践所需要的医学知识与 技能、独立进行临床实践活动的能力[1]。美国本国 医学生分别在第2 学年末和第4 学年参加医师资格考 试的基础医学综合考试和临床医学综合考试,在毕 业实习至少1 年后,有资格参加临床能力综合考试。 也有许多国家采取1 次性考试。不论何种方式,其重 点是考核考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就考核方式而言,多选题(MCQ)、客观结构化 临床考核(OSCE)、标准化病人(SP)、计算机病例模 拟(CCS) 已在各国的医师资格考试中普遍使用。而 这些考核方式,也正是“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” 和“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”所共同提倡与推广的。
2 国内现状
我国医学生本科阶段的学习包括基础医学阶段、 临床医学阶段和实习阶段(1 年),医学生本科毕业后 工作满1 年方可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。
在我国,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作为医学教育的评 价方式之一,在考核标准与考试设计上,与发达国家 有差距。我国现行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分为两部分, 即理论考试与技能考试。在时间安排上,先是临床技能考试后是理论综合考核。在理论考试内容上,分为 基础医学、临床医学、公共卫生相关的人文学科如卫 生法学、医学伦理学。与国外相比,考试科目的涵 盖面更多地局限于专业学科,如生理学、生物化学、 人体解剖学、内科学、外科学、妇产科学、儿科学等, 而交叉学科如老年病学、营养学、遗传学以及急诊医学、 人际交流都少有涉及。此外,在行为医学、预防医学 与健康促进方面,国外的重视程度也高于我国。我国 的技能考试起步不久,目前只设3 站:病史采集与病 例分析、体格检查与基本操作、人机对话。就考试方 式而言,我国多采用口述或书面答题,国外已普遍应 用的OSCE、SP 和CCS 考试尚未在我国的执业医师资 格考试中采用。此外,考区过多、考点分散、考官教 学经验缺乏、水平参差不齐、把关不严,这些都使临 床技能考核失去了准入性考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。
3 思考与建议
3.1 标准
我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是标准参照考试,应是 综合性考试。目前,我国每年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 考试的人员,大部分是毕业于医学院校的本科生或研 究生,其余的是有着长期临床实践经验的助理医师。 从大多数人的实际情况出发,制定我国执业医师标准 应充分体现《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》对毕业生的要 求以及毕业后的1 年临床实践。医学生毕业后1 年的 工作实践,在医学知识方面,更多的是对本科阶段, 特别是实习阶段知识的重复积累和深化;在能力培 养方面,更侧重于训练毕业生独立处理临床多发病、 常见病与一般急症的能力。鉴于上述特点,我们建 议制定我国的执业医师资格标准应参照《中国医学 本科教育标准》所规定的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 求[2]( 包括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11 条、知识目标10 条、 能力目标12 条),以此为基础突出体现一名合格的 执业医师应具有的职业素质、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, 着重强调对多发病、常见病与一般急症独立进行临床 实践活动的能力的要求。提高卫生保健服务质量要求 从卫生人力资源开发上着眼,因此制定各专业执业医 师的的标准是当前的紧迫任务,这不仅有利于提高执 业医师的水平与素质,也有利于促进我国医学教育的发展和改革。
3.2 考核设计
目前,我国仍宜确定本科毕业后经1 年住院医 师训练作为报考执业医师的资格,采用一次性考试, 分两部分:理论综合笔试和临床技能考核。现在在考 试时间安排上,是先考技能后考理论。但由于技能考 核在组织管理、考核要求和内容上还存在不少问题, 且技能考核的“通过”率较高,掩盖了实际存在的不 足。因此,有必要改进技能考核并将其放在理论考核 之后,合格者方可参加。
目前的理论综合笔试,试题仍以知识记忆型为 主导,更强调知识的掌握,而不是多学科知识的综合 应用。考试的结果,更多地反映了考生应考的记忆能 力,而不是其临床实际工作能力的真实反映。
美国、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医师执业考试,出题 贴近临床真实环境。以考核传染病“水痘”为例,澳 大利亚医学理事会(AMC) 的试题在介绍简要病史后, 附上患儿的皮疹照片,由考生选择最合适的答案。在 我国的临床知识考试中,则对皮疹以文字形式描述, 考生只要记住了教材内容,就很容易进行选择。以此 类推,这样考核的结果,考分高的考生可能会背而 不会用,不适应临床的实际需要,也与执业医师资 格考试的目标相背离。因此,为切实提高我国执业 医师队伍的素质,应当尽快将考试题型转变为综合— 应用型,建议此类试题的比例在2006 年占50% 的基 础上逐步提高。
在考试内容上,增加交叉学科如老年病学、营 养学、遗传学的内容,以及有关心理学、精神病学、 伦理学、循证医学、急诊医学的有关知识。在实际临 床工作中,对上述学科知识有着很高的要求。我们 建议,可以单独出题或在综合应用试题中有所体现, 比例以10% 为宜。
临床技能考核的重点是临床技能和临床思维, 即应用所学知识独立地分析、判断与处理临床病人的 能力。合格的医生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技能,这是十 分重要的考试内容。首先,应改变现行考试中病史采 集以笔试代替口试、体格检查与技能操作往往以口试 代替操作的考核方式,建立完善的临床客观结构化 考试(OSCE) 模式。目前,我国医学院校逐步开展以 OSCE 为基础的临床多站考试。多站考试考站数量和 考站任务类型的增加,减少了试题取样的偶然因素[2]。 依据相关研究,8 个SP 考站和14 个非SP 考站即可 达到测量的可靠性要求。美国医师执照考试第二阶段 的临床技能(CS) 考试中,使用了11 名?12 名SP, 用时8 小时。由于我国每年考生众多,在没有专设的 国家临床技能考试中心的情况下,建议在过渡阶段,考站可先设置为5 站?7 站,以后逐年增加。其中, 在病史采集部分试点使用1 名?2 名SP,便于实际 操作;在体格检查部分使用1 名?2 名模拟病人;在 技能操作部分使用1 名?2 名模拟人。
考站还应增设计算机病例模拟考核。CCS 是以 计算机模拟临床诊疗工作为出发点,通过考生与计算 机的交互式应答,考查考生在实际临床工作中分析 问题、处理问题的能力。1999 年,CCS 正式作为美 国医师执照考试(USMLE) 的一种手段,应用于考试。 目前,其第3 阶段临床能力考试中除MCQ 外,选用 了9 道模拟试题,考试用时4 小时。我国的CCS 题 库正在建设中,过渡期可考虑先使用3 道题,题目难 度不宜太高,用时1 小时。CCS 考试内容,在原有 的内科学、外科学、妇产科学、儿科学的基础上应增 加急诊医学、精神病学的内容,特别是急诊的病情判 断与紧急处理。
考虑到资金投入、人员配备等操作层面的问题,我 们建议,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依托医学院校建立临床技能 考核中心。我国的许多医学院校已采用了OSCE 的教 学评价方式,几年来取得了宝贵的经验。如充分利用 医学院校及其附属医院、教学医院的师资队伍、场地、 教学设备,特别是标准化病人库,技能考试模式改革 才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达到与国际发展同步的水平。
我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起步较晚。当今社会对 医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成为一名“合格”的医生 的标准不再是会考试。为此,医学教育应当在医学生 培养方面进行必要的调整,制定出新的标准和准则。 同样,作为成为执业医师一道门槛的医师资格考试, 必然需要对执业医师的标准及考试设计进行深入的 研究与探索,以期适应时代要求、不断促进我国卫生 事业和医学教育的发展。
立足中国国情,借鉴与学习国外执业医师考试 的经验与技术,结合《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》,全面、 客观、准确地评价考察考生独立进行临床实践活动的 综合素质与能力,将有助于逐步提高我国医师队伍的 总体水平和卫生服务质量,并进一步促进我国医学教 育国际化进程。 |